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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投资37号文备案尽职调查的要求

发布时间:2024-05-08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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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投资37号文备案尽职调查的要求

由于各地区的境外投资政策的不同,各地的商业银行在尽职调查的标准上也不一样。具体如下:

1、37号文登记地点:主要资产所在地/公司注册地(一般为公司注册地);

2、37号文登记对象的要求为:有真实的返程投资的需求,证明材料一般可能包括:财务报表,产品资质证明文件,专利等;

3、要求资金一年内返程,如为红筹上市企业,通常还需审查境外上市是否已经实际启动,有无明确递表时间。

4、运营实体设立未满一年,无实际经营,银行一般不接受37号文登记。

6、无论有多少股东,都需要一起做37号文登记,否则需要出具承诺函表示现在及将来都不会就同样事项申请37号文登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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